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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

制定和落实校(院)后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根据校(院)总体工作和各处室工作需要,拟定办公用品使用计划,负责财产物资的管理、发放。

负责校(院)医疗卫生服务工作。

承担校(院)水、电、路、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护。负责校(院)内园林绿化管理及环卫工作。

负责校(院)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。完成校(院)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下设总务科、保卫科、食宿管理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