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航
您的位置:首页/科研动态/正文

全省党校(行政学院、讲师团)系统 2023年度课题申报通知

作者:

图:

来源:科研与校刊编辑处

时间:2023-06-15


全省党校(行政学院、讲师团)系统 2023年度课题申报通知


各市(州)委党校(行政学院)、校(院、团)各部门:

  为做好全省党校(行政学院、讲师团)系统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指导思想

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,着力推出既有实践深度、又有理论高度,既源于现实需求、又引领未来发展的优秀成果,为推动全省党校系统学科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。

  二、课题类别

 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(35 岁以下人员申报)。

  三、课题要求

 (一)选题名称。课题申报者应根据《选题指南》选题方向 拟定课题名称,可以从不同的研究角度、方法和侧重点,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。选题须站在全省或区域发展的角度思考,切忌局限于地方性工作研究,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、简明规范,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。

 (二)研究期限。该课题为年度课题,完成时间原则上为一 年,从课题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。

 (三)立项数量。拟立项课题数量不超过60项,其中以成果结项(在申报书相关位置注明)的拟立项数量不超过40项,以鉴定结项(在申报书相关位置注明)的拟立项数量不超过20 项。

 (四)成果形式及字数。研究成果形式分为论文和研究报告,其中成果为研究报告的,重点课题字数不低于1.8万字,一般课题与青年课题字数不低于1.2万字。

 (五)研究质量:指导思想正确,研究方法科学,调查全面深入,资料准确详实。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 科建设的前沿与动态,力求具有原创性、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,应用研究要聚焦事关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,力求具有现实性、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。

  课题提交之前须进行查重,查重率控制在20%以内。.

  四、申报要求

  1.项目负责人应为全省党校(行政学院、讲师团)系统正式职工,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主任科员以上职务职级。

  2.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规定:

  (1)遵守宪法,热爱祖国,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学术规范和严守学术道德。

  (2)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,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。挂名或不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。

  (3)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保证完成项目者,不得申报。

  (4)校级项目尚未完成者,原则上不得再申报。

  3.2023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,各申报单位要着力提高申 报质量,从严控制申报数量,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。县级党校通过所在科研部门向所属市(州)党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,每家市(州)党校申报数量限5项、每家县级党校申报数量限2项。

  4.各级党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的申报工作,组织申报者认真填写《申报书》及《活页》并负责统一填报申报材料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2023年实行网络申报。由市(州)党校统一将初评通过后,合规的课题申报书按程序于2023年5 月31日前在网上进行申报(具体程序见附件4),逾期不交材料, 视为自动放弃。

        五、经费资助

    按结项等级进行资助,采取后资助方式,在课题成果鉴定验 收后,一次性拨付资助经费。

 (一)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.8万一2.2万元,结项等级优秀 2.2万元,良好2万元,合格1.8万元;

 (二)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每项资助0.8万一1.2万元,结项等级优秀1.2万元,良好1万元,合格0.8万元。

 (三)课题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单位自筹。

  六、结项规定

  课题结项形式分为成果结项和鉴定结项。-

 (一)成果结项。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结项。

  1.以课题名义在SCD期刊、《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术期刊 分类表》所列期刊(详情可在贵州省委党校官网科研版块查询)上发表。

  2.课题研究成果获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级及以上党委、 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。

  3.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委党校《研究报告》《贵州决策咨询》刊用。

  4.课题研究成果入选省委党校主体班教学案例库。

  其中,相关论文在《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术期刊分类表》A、 B、C类期刊上发表、研究成果获正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,可按优秀等级结项;相关论文在《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术期刊分类表》D类期刊上发表,研究成果获副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、研究成果入选省委党校主体班教学案例库,可按良好等级结项。

  (二)鉴定结项。研究成果完成后,提交至省委党校科研处, 由省委党校邀请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鉴定。

     课题组要严格按照《贵州省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规范科研诚信管理,恪守学术道德,遵守科研活动行为准则和科研伦理规范的情况。鉴定结项所提交的研究成果应符合查重要求,如存在学术不端行为,成果结项等级为不合格。

  七、相关要求

  1.经批准立项的课题,项目主持人须严格按照《课题申报书》填写的内容执行,不得擅自变更课题研究内容和进度,尤其是课题题目。

  2.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;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。申报书上的“课题参与人”是除负责人之外的人员,最多不 超过5人。

    联系人:李鑫

    电 话:15985445316


  附件:1.全省党校(院、团)系统2023年度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.docx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.全省党校(院、团)系统课题申报书附件2.docx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3.全省党校(院、团)系统课题活页附件3.docx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4.全省党校(院、团)系统课题申报操作手册附件4.docx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5.全省党校(院、团)系统课题申报账号附件5.docx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6.各单位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6.docx